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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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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(línhǎishì)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(zhuānchéngdào)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(yuánmǎn)句号。 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公司签订(qiāndìng)《土地收回(shōuhuí)补偿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(dǐfù)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 然而,随着该村原(yuán)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(shuāngfāng)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(de)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 这期间,业主们(men)不断向(xiàng)甲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(duì)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(pèihé)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(guòhù)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 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(qíngkuàng)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(línhǎi)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zhōngxīn)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(le)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 该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(láidào)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(zhèlǐ)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(gěi)了全国模范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朱健平。 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(de)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(jùjiāo)于“解决(jiějué)村企之间(zhījiān)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 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(bùfèn)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(zhuānyè)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(línhǎi)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(zhuā)总”下(xià),会同(huìtóng)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(de)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(tóngyì)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(yǐjiǔ)的房产证。 这场十年积案的(de)(de)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(tāizhōushì)大力推广(dàlìtuīguǎng)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(cūnshè)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 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(lùjìng)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(sùqián)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(shèhuìgōngzuò)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(duìcǐ)深有感触。 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(jīzhì)以来(yǐlái)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(jiàn)(àn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(shōuàn)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(zǒngshōuàn)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 2025年(nián)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(xiànjí)社会治安综合(zōnghé)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(chuāngkǒu)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 “该机制是(shì)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(guānyú)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(jùtǐ)行动。”台州(tāizhōu)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(lǚxíng)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 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1版 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:黄维 项旭 王先富 见习(jiànxí)编辑:贺晴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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